從1%到5%?餐飲業免開發票規定廢止,你準備好了嗎? - 專精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從1%到5%?餐飲業免開發票規定廢止,你準備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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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家都有在消費時看過這張貼紙吧?
這是過去20幾年裡國稅局核發給小規模營業人營業性特殊之營業人,讓店家可以免開發票、適用較低稅率的「保護傘」。

但現在這把保護傘正逐漸收起,大眾化餐飲將不再適用營業特殊之營業人,未來多數餐飲店家都必須改為開立發票、依一般營業人規定申報營業稅。
對於許多餐飲業者而言,這不僅是制度變動,更直接影響稅負與經營成本。

專精將帶您快速掌握政策變化、影響層面,以及餐飲業者應如何提前布局,降低風險並合法節稅。

一、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特殊性之營業人是什麼?

小規模營業人」是指針對營業規模較小、交易零星、無需會計師驗資的商家,須符合以下特點:

  • 營業規模狹小
  • 非連鎖體系
  • 產品單價低
  • 人力規模小、營運單純
  • 月營業額未達20萬元

營業特殊性之營業人」如下:

  • 理髮業。
  • 沐浴業。
  • 計程車業。
  • 大眾化餐飲業:豆漿店、冰果店、甜食館、麵食館、自助餐、排骨飯、便當及餐盒,無使用統一發票能力者
  • 電動玩具遊樂場所
  • 稻米、麵粉、小麥、大麥、米粉、麵類(包括麵乾、麵條等)、豆類、落花生、高梁、甘薯、甘薯簽、甘薯澱粉、大麥片、糕粉等零售業
  • 攤販
  • 其他屬季節性之行業,其交易零星者

上述特殊性質營業人即便月營收超過 20 萬元,仍可申請免用發票,僅繳納 1% 查定稅率


針對大眾餐飲業,國稅局為防堵大家鑽漏洞,設下了五大強制條款,即使銷售額未達 20 萬,只要具備以下任一條件,國稅局即可核定您使用統一發票

財政部核定關鍵五大強制條款

  • 連鎖或加盟方式經營
  • 電子系統管理: 使用電子點餐、座位管理、取餐單/號碼機。
  • 網路銷售: 透過官網、外送平台、直播銷售。
  • 電子收銀/帳務: 以收銀機開立收據、或用電腦系統管控帳務。
  • 有能力使用發票者: 依營業狀況、商譽、季節性等判定。

若符合「小規模營業人」或「營業特殊性之營業人」條件,經由國稅局審查與核准:

  • 可免開統一發票
  • 營業稅率1%查定課稅

對於早期的小型餐飲店(如小吃攤、飲料店)而言,是相對友善的制度。

二、為何大眾化餐飲業將不再適用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

民國89年開始,政府提供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可依「營業稅特種稅額查定辦法」查定每月銷售額時,其銷售額得不受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限制。
意思是過去這些營業性質特殊的大眾化餐飲,因官方體恤店家生意繁忙、環境油膩,老闆們沒有能力每筆開發票,即便月營收超過 20 萬元,仍可申請免用發票,僅繳納 1% 查定稅率。

隨著POS點餐機、KIOSK自助點餐機及電子支付普及、外送平台興起,餐飲業的實際營收透明度大幅提升,無能力操作收銀機的理由不復存在
政府將「大眾化餐飲業」從特殊營業人名單中刪除,回歸一般營業額門檻判斷。

政府基於以下原因,逐步限縮小規模營業人適用:

1. 營收規模難以合理低報:許多餐飲店實際營收已遠超當初查定標準,造成稅負不公平。

2. 電子支付與平台資料皆可追蹤:例如外送平台與各式行動支付,皆可成為查核依據。

3. 稅制公平性考量:避免部分業者因制度差異而享有不對等的稅負優勢。

三、過渡期優惠:導入數位工具仍可適用1%稅率(115年~117年)

圖片來源:財政部新聞稿

為降低政策轉變對餐飲業的影響,政府提供為期三年的過渡方案。

3-1. 黃金緩衝期

圖片來源:財政部懶人包

  • 適用期間: 115 / 01 / 01 ~ 117 / 12 / 31 (2026~2028年)
  • 適用條件: 餐飲業者配合導入行動支付KIOSK自助點餐系統
  • 優惠內容: 這三年內,即使營收超過20萬元,仍可維持1%查定課徵稅率
  • 申請期間:107 / 01 / 12 至 117 / 06 / 30 (114/12/31前核准適用,無須重新申請)
  • 申請流程:
    • 步驟1. 出具申請書:符合條件之查定課徵營業人
    • 步驟2. 由受委託業者提出申請:行動支付、KIOSK業者
    • 步驟3. 受理及准駁處分:查定課徵營業人所在地國稅局核定

3-1-1. 停止適用租稅優惠

圖片來源:財政部懶人包

使用行動支付

  • 單季實際銷售額達240萬,於次季停止優惠方案
  • 單季行動支付比率為0,於次季停止優惠方案,停止當季算起2季內不得再申請
  • 行動支付比率未達下季度各季目標值,於次季停止優惠方案,停止當季算起2季內不得再申請

使用KIOSK

  • 單季實際銷售額達240萬,於次季停止優惠方案

3-2. 民國118年起正式回歸制度

圖片來源:財政部懶人包

民國118年(2029年)起,過渡優惠結束,將全面回歸原本規定:

  • 月營收超過20萬元:必須開立統一發票,適用 5%營業稅
  • 月營收未達20萬元:維持「小規模營業人」,適用 1%查定課徵稅率

3-3. 仍可免開發票,維持1%的行業

並非所有業者都會受到影響,部分行業目前仍維持原制度:

  • 攤販與部分民生必需品零售(如稻米、麵粉、麵類、豆類等)
  • 季節性營業者
  • 特定服務業(如理髮業、計程車、沐浴業)

這些行業即使營收較高,仍可適用 1%查定課徵

四、餐飲業者該如何因應?

制度轉變並非全然負面,若妥善規劃,還是有節稅空間。以下是專精三大建議

1. 與能開立發票的供應商配合,建立完整進銷項憑證

  • 食材採購、租金、水電等皆可作為進項扣抵(需提供進項發票)
  • 降低實際稅負

2. 導入POS與電子發票系統

  • 提升營運效率
  • 減少人工錯誤與稽核風險

3. 提前進行稅務規劃

  • 評估是否設立公司行號
  • 規劃薪資、成本與利潤分配

五、容易被忽略計算的必要支出

全面開立發票後的影響除了營業稅增加外,還有許多必要支出容易被遺漏:

  1. 電子發票平台費:各式平台系統皆有平台使用費需要支付。
  2. 人事成本:因薪資透明化所帶來的法定保費成本(如勞保、健保、勞退、就業保險、職保、二代補充健保)
    詳細了解公司勞健保及勞退請點:「公司「勞健保」及「勞退金」全面解析|新創企業主必讀指南」
  3. 記帳費:委託事務所的每月記帳費。

六、專精小編建議您:越早準備,成本越低

政府已明確公告2029年起大眾餐飲免開統一發票特權廢止
餐飲業將全面走向「開發票+透明申報」

若等到被國稅局通知才調整,往往會面臨:

  • 補稅
  • 罰鍰
  • 帳務混亂

建議餐飲業者有效利用為期三年的優惠緩衝期

  • 導入行動支付、KLOSK自助點餐系統:爭取三年的 1%查定課徵稅率。
  • 積極尋找可開立發票的合作供應商:累積足夠的進項發票做稅額扣抵。

也可提前與「專精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作,進行:

  • 稅務健檢
  • 營運結構優化
  • 長期節稅規劃

結語

「免開統一發票」的制度調整,是餐飲產業走向成熟、制度化、稅務公平的重要一步。對業者而言,這既是挑戰,也是升級轉型的機會

若您對自身是否仍適用小規模營業人、或轉換後的稅務影響有疑問,建議及早諮詢專精會計師,讓您的餐飲事業在合法合規的基礎上,穩健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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