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精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1. 股份有限公司有「股價面額」的設計,公司可以根據投資者加入的時間點,將股份以高於原本面額的價格發行給後來的投資者,亦即「溢價發行」。簡單來說,早期投資者持有的股份價格可能比較低,而後期加入的投資者可能需要花更多錢持有同樣的股份。
2. 股份可以自由轉讓,不需要其他股東同意,較適合需要靈活運作的公司組織。
3. 可以改制為「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章程限制股份轉讓,適合家族辦公室使用。
4. 缺點是:屬於中大型公司組織,決議方式為「開會制」,公司法針對開會應備文件及通知方式、日期......等均較為嚴格,且無法申請「小規模營業人」,營業額需逐筆開立發票(營業稅率5%)。
1. 「有限公司」最低可由1位自然人股東設立,適合創業初期的公司。
2. 公司章程可以設計,表決權以根據「股東的人數」或「每位股東的出資額」來分配。簡單說,就是投票時,可以按人頭計算,也可以按每個人投了多少資本額來計算。
3. 決議方式為「同意制」,無須召集會議,股東可以「簽署同意書」的方式決議公司重要議案。
4. 等公司略具規模,需引進外部股東時,可經股東2/3以上同意,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
5. 缺點是無法申請「小規模營業人」,營業額需逐筆開立發票(營業稅率5%)。
1. 成本最低: 適合經營小型生意(例: 小吃店、雜貨店......等),若月營業額低於 20 萬,則可以申請「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率是1%,也不需要請會計師協助記帳。
2. 缺點是行號組織的負責人需承擔所有債務,且是「無限責任」,亦即當有債務的時候,債權人可以針對負責人所屬的財產做強制執行,風險較高。
3. 行號組織申請政府補助、銀行借款、政府標案時,可能會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