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營利事業境外固定資產或商品等就地報廢損失之認列規定
國稅局指出,營利事業境外商品等如係委託境外當地合格會計師監毀及簽證,或委託境外公證機構或檢驗機構監毀,應於「事前」檢具清單敘明理由報請稽徵機關核備,並取具下列證明文件,供稽徵機關查核
國稅局指出,營利事業境外商品等如係委託境外當地合格會計師監毀及簽證,或委託境外公證機構或檢驗機構監毀,應於「事前」檢具清單敘明理由報請稽徵機關核備,並取具下列證明文件,供稽徵機關查核
洗錢防制法新制6月底上路後,各地區國稅局已將利用人頭帳戶或外圍帳戶隱匿收入逃漏稅列入查緝重點;北區國稅局近來查獲A公司利用負責人甲君帳戶,隱匿公司營業收入高達4,000餘萬元,除補稅外,還將處罰。
利事業捐款給文創產業,可享有1,000萬元或當年度所得額10%額度內的捐贈支出減稅優惠。營利事業除了捐贈外,還必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1個月內,依規定向文化部申請核發證明文件,才能享受減稅優惠。
營業人若係租賃房屋供作員工住宿,其有關租金、水電及瓦斯費等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惟若興建或購置員工宿舍等福利措施,且所有權未移轉與員工者,亦非具有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性質,其進項稅額則可扣抵。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規定課徵營業稅;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之銷售額,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務之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分別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16條所明定。
國稅局呼籲,係屬製造業或經營進口貿易之營業人,其買受人如屬個人,除陳設有門市部兼營零售業務者,免依上開規定辦理外,開立之二聯式統一發票應載明買受人名稱及地址,或身分證統一編號,以免遭受處罰。
企業為獲取利潤,將閒置資金投資於國內外基金已成為普遍的選擇,惟須注意基金註冊地於國內或國外,其出售利得徵免營利事業所得稅將有所不同。
財政部表示,該部7月26日發布解釋令,廢止該部77年5月10日台財稅第770531950號函及92年1月22日台財稅字第0920450203號令,有關未立案補習班及經核准辦理短期補習班業務之公司收取之補習費收入免徵營業稅規定,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
國稅局表示,近來查核移轉訂價案件,發現部分營利事業有長期派駐員工至海外關係企業提供管理或技術等服務之情形,卻未於結算申報書揭露,亦未依營業常規列報服務收入。
不少國內營利事業為拓展事業,常透過Google、Facebook或外國社群網站、交易平台等登載網路社群廣告,此等外國營利事業如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其收取之報酬應由我國營利事業於給付時,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