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台商紙上公司 要課稅了!

在BVI(維京群島)、開曼群島等地設置紙上公司,再轉投資中國大陸設廠的台商們,已被盯上。財政部公告CFC(個人受控外國公司)要點,將對台商以直接或間接持有資本額或股份合計達50%,並設立於低稅負地區紙上公司,視為境內企業做穿透課稅,估有數十萬家台資企業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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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獵漏 盯擴大書審五樣態

為了簡化稽徵作業,財政部透過「擴大書審」制度,讓營收低於3,000萬元、符合規定的營利事業,可按造各行業計算純益率。不過,也有不肖營利事業透過擴大書審做為逃漏稅手段,國稅局昨(30)日表示已鎖定五大常見樣態,將展開追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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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財報須會計師簽證範圍

《公司法》新制已於11月1日上路,新制增訂非公開發行公司資本額未達3,000萬元,但員工人數超過百人或一年營業收入淨額達1億元以上公司,自2019年會計年度起,財務報表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估近2萬家公司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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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有助激勵新創

政府致力發展創新創業,盼藉由創新驅動經濟成長,國家發展委員會表示,新公司法於11月1日施行,其中有十大亮點,讓新創事業經營更有彈性、容易募資,可激勵新創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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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11月1日上路公司大股東全都露

我國公司法於107年7月6日三讀通過新增第22條之1,並於107年11月1日正式上路,參考國際組織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小組(FATF)第24項建議,要求政府掌握公司法人之實質受益人,賦予本國公司(有限公司及非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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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家上市櫃 須提國別報告

會計師估計,有150家跨國企業集團符合門檻,必須提報資訊全都露的國別報告。按規定跨國企業集團前一年度合併收入總額達7.5億歐元(約新台幣270億元)就要送交國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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