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長期派駐員工至海外關係企業提供服務,應依營業常規認列服務收入
國稅局表示,近來查核移轉訂價案件,發現部分營利事業有長期派駐員工至海外關係企業提供管理或技術等服務之情形,卻未於結算申報書揭露,亦未依營業常規列報服務收入。
專精會計師事務所係大型跨國事務所服務超過十年以上之楊素芳會計師於2014年設立。服務陣容具有豐富服務上市櫃、跨國企業、非營利機構及國內各種產業公司經驗,秉持「品質第一、客戶為先」的理念。
國稅局表示,近來查核移轉訂價案件,發現部分營利事業有長期派駐員工至海外關係企業提供管理或技術等服務之情形,卻未於結算申報書揭露,亦未依營業常規列報服務收入。
不少國內營利事業為拓展事業,常透過Google、Facebook或外國社群網站、交易平台等登載網路社群廣告,此等外國營利事業如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其收取之報酬應由我國營利事業於給付時,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扣繳及申報。
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之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如有(一)債務人倒閉、逃匿、重整、和解或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者,或(二)債權逾期2年,經催收後,未經收取本金或利息者,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並應於發生當年度沖抵備抵呆帳。
國稅局表示,職工福利金之提撥,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1條規定,以依職工福利金條例之規定,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者為限。營利事業如未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不得提撥職工福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