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精會計師事務所係大型跨國事務所服務超過十年以上之楊素芳會計師於2014年設立。服務陣容具有豐富服務上市櫃、跨國企業、非營利機構及國內各種產業公司經驗,秉持「品質第一、客戶為先」的理念。

政府致力發展創新創業,盼藉由創新驅動經濟成長,國家發展委員會表示,新公司法於11月1日施行,其中有十大亮點,讓新創事業經營更有彈性、容易募資,可激勵新創發展。

我國公司法於107年7月6日三讀通過新增第22條之1,並於107年11月1日正式上路,參考國際組織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小組(FATF)第24項建議,要求政府掌握公司法人之實質受益人,賦予本國公司(有限公司及非公開發行股票之股份有限公司)申報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的義務。

財政部表示,公司組織營利事業,其所得稅課徵是採權責發生制,只要會計期間已確定發生的收入及費用,無論實際有無現金收付均應入帳,以確定其營利事業所得額。

會計師估計,有150家跨國企業集團符合門檻,必須提報資訊全都露的國別報告。按規定跨國企業集團前一年度合併收入總額達7.5億歐元(約新台幣270億元)就要送交國別報告



國稅局表示,依護理人員法、同法施行細則及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設立之私立產後護理機構,其應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者,屬所得稅法第11條第2項所稱營利事業,自106年度起,應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國稅局指出,營利事業境外商品等如係委託境外當地合格會計師監毀及簽證,或委託境外公證機構或檢驗機構監毀,應於「事前」檢具清單敘明理由報請稽徵機關核備,並取具下列證明文件,供稽徵機關查核

洗錢防制法新制6月底上路後,各地區國稅局已將利用人頭帳戶或外圍帳戶隱匿收入逃漏稅列入查緝重點;北區國稅局近來查獲A公司利用負責人甲君帳戶,隱匿公司營業收入高達4,000餘萬元,除補稅外,還將處罰。

利事業捐款給文創產業,可享有1,000萬元或當年度所得額10%額度內的捐贈支出減稅優惠。營利事業除了捐贈外,還必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1個月內,依規定向文化部申請核發證明文件,才能享受減稅優惠。

營業人若係租賃房屋供作員工住宿,其有關租金、水電及瓦斯費等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惟若興建或購置員工宿舍等福利措施,且所有權未移轉與員工者,亦非具有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性質,其進項稅額則可扣抵。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規定課徵營業稅;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之銷售額,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全部代價,包括營業人在貨物或勞務之價額外收取之一切費用,分別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及第16條所明定。